“没吃的时候,我会去套树上的鸟儿,用的套索比这个小多了。”
顾明在说话时,抬头看着头顶树木,神色平静:“我种不出庄稼,和妹妹的力气也小,能收获一口吃的就算不错。”
“为了活下去,我只能想办法找其他能吃的东西。”
“鸟儿是我最容易捉到的!”
闻言,宁晖叹了口气,旋即摸摸顾明脑袋:“以后你跟你妹妹不用受苦了。”
“宁公子,野物总有被抓完的一天,真到了那时候,应该赚不到银子了吧?”
顾明之所以这么说,是因为他家附近的鸟儿基本被抓光了,在加入这支狩猎队之前,他只能去更远的地方寻找。
而且,他还担心到了那个时候,自己没用以后会被宁晖踢开,重新饥一顿饱一顿。
“怎么会呢。”
微微一笑,宁晖解释起来:“之所以让大家抓活的,就是想将他们养起来。”
“到时候,我会在山下建立一座养殖场,把捉到的野物全部饲养起来,等它们生子长大。”
“如此,你也可以到养殖场做工,养活自己跟妹妹了。”
他并没有因为顾明与妹妹年纪小,就施舍他们不让小家伙做事,而是给他真正的尊重自食其力。
果然,顾明听见这些话,笑得很灿烂:“谢谢宁公子!”
“到时候,我一定好好为宁公子干活!”
两人闲聊了一会儿,见他彻底休息好,宁晖便起身说道:“好了,继续搜寻我们的目标,不过这次先带你去找一个东西。”
“有了它,咱们就算不出手,也能让野物乖乖就范!”
他所说的东西,正是当初伴随三皇子进山围猎时,偶然发现的乌头!
这种东西的根茎有毒,无论是人还是野物吃了,都会产生头晕、呕吐、口舌发麻乃至昏厥的症状。
若有足够的乌头,宁晖就有把握直接将目标野物毒翻。
如此,可以节省足够精力。
只是现在已经入秋,东山岭中的落叶也越来越多,寻找起来颇为麻烦。
一大一小两人搜寻了近两个时辰,眼看天都要黑了,也只找到两三块乌头根茎。
“就这里吧。”
找了块大石,宁晖将说道:“今晚我们就在山中过夜,待会儿把猎杀到的野兔烤了,就着炊饼吃饭。”
“我来处理野兔!”
顾明主动请缨,拿起旁边的野兔走到远处,开始宰杀起来。
当篝火升起,他已经将野兔剥干净,此刻正将其皮毛、内脏埋进土里,免得招惹其他野兽过来。
见状,宁晖笑道:“你虽然还小,但在野外生存的经验不少啊。”
“这都是你自己摸索出来的?”
“是。”
顾明这少年,不苟言笑,说话做事也格外认真:“当初我因为随便把一只野鸡的内脏扔掉,半夜便引来了野狼,差点儿害我妹妹被狼叼走。”
“赶跑了野狼,我才发现藏在院子里的野鸡没有被发现,才想到这种办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