甜味。
在这个时代,那是只有富贵人家,才能常享用到的东西。
普通的平民百姓可能一年到头,一共都吃不着几次,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,才能咬咬牙买上一点。
给孩子们解解馋,给家中老人品品味。
家中负责任的顶梁柱,挣钱买糖的憨厚汉子,吃的时候可能就笑着,坐在旁边看着孩子和父母老人品尝。
自已却一点也不舍得去碰。
甜的,那更是好东西啊……
马世龙这边又继续开始讲解,“红薯全身都是宝,叶子能吃,这果实更是好东西,生的能直接啃,熟的不管是烤,是蒸,是炖,是煮,味道也都非常不错。”
“并且这东西还很容易储存,挖个地窖放进去,三五个月绝对不成问题。”
“若是想要放的再久些,就洗干净削成片,放太阳底下晒成干,一两年过去都不一定能够坏!”
“真的?”
朱元璋犹疑的抬头,看向小犊子马世龙。
他怎么会知道的这么多?
红薯的叶子,果子,吃法,储存,全都说的清清楚楚,详细无比,像是研究了好几年一样。
他什么时候学的知道的,又哪来的这些毅力?
马世龙明白老朱眼神中的意思,忍不住翻了个白眼,“在你眼里我就那么不堪吗?完全不学无术?”
朱元璋对此没有开口回答,只是淡淡的看着他。
眼神已经足以说明一切。
在这小犊子小时候,为了将他培育成才,自已和妹子没少操心,请来各种名士大儒为他和标儿开蒙。
对咱的儿子朱标,那些个名士大儒那叫一个赞不绝口。
天资聪颖,才思敏捷,聪明过人,未来必定能够成就一番大事,肯定能够继承咱的事业,并且将其发扬光大!
可是到了小犊子这边呢。
一个个名士大儒全都跟吃了苦瓜,一副羞愧枉为人师的模样。
“你不信你尝尝!”
马世龙说着赶走埋红薯的小太监,又把那一串提了出来,而后顺手揪下来一个小的掰断,再自已衣服上蹭了蹭。
咔嚓——
送进嘴里一口压下去,大口咀嚼并示意朱元璋。
虽然不像前世的蜜薯那样好吃,但是入口即来的甜味,脆生的口感,细细咀嚼也是另有一番风味。
一时没反应过来,没拦住小犊子的老朱,看他吃了这么香甜,和儿子朱标对视了一眼。
就准备学着他的样子,也把红薯送进嘴里品尝。
不过结果却没能让两人如愿。
马秀英此时就在他们身后站着呢,她能让自已丈夫和儿子,吃还带着泥的东西?
直接命人打盆水过来,清洗干净再入口。
同时又亲自动手,从那一串上面又揪下来几个,毕竟现在现在在场那么多人,再说手心手背都是肉。
弟弟吃了,丈夫大儿子有了。
其他闺女儿子,还有弟妹儿媳妇,就让他们在旁边看着?
而且马秀英还清楚知道,眼前的这些红薯,就算全吃完了也没事,后面还有几千斤正在往京城运呢。
完全不用像丈夫那样抠门。
可她知道这些,朱元璋却不知道啊。
看着妹子这样一顿揪,老朱心里那叫一个心疼啊,几次张嘴想要阻止。
但到最后结果又全都闭上了嘴。
妹子的脑子有时候比自已还好用,也清楚红薯真正的作用,所以她这么干肯定有她的理由,考虑的也肯定会比自已周全。
绝不会干出什么涸泽而渔的事情。
他完全不用担心什么。
可心里想归心里想,心疼这种东西朱元璋,根本就控制不住!
还好妹子下手很有分寸,揪下来的都是小的瘪的,没有动那些个大个的,长得喜欢人的,不然老朱肯定更加心疼。